固废综合利用中危险废物处理的必要性
在固废综合利用中,之所以要注意危险废物的处理,主要是因为危险废物是固体废弃物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危险品若不能有效处理,不仅会危害环境和人们的身心健康,还会大大制约经济的发展。因此,重视危险废物的处理,可以变废为宝,创造巨大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实现资源优化与配置,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对危险废物的有效处理,可以进一步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中国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还没有真正做到高效利用,而加强危险废物的处理则能够提高废物的利用率,需高度重视。
固废综合利用中危险废物处理现状简析
危险废物的具体数量目前尚不清晰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在第八届固废战略论坛上指出,目前我国固废的年产生量大约为七八十亿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1亿多吨,而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4000万-6000万吨之间,主要集中在我国的山东、江苏、广东、辽宁、湖北、青海、贵州、新疆等地区。虽然目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具体是多少,都由哪些企业产生的还不是特别清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危险废物所占比例虽小,对环境影响却极大。王琪介绍,目前我国危险废物集中综合利用率仅为12.6%。2011年,我国危险废物集中综合利用量为333.04万吨;2012年,稍有增加,为375.17万吨。王琪同时分享到,虽然我国产生的危险废物具体有什么目前尚不清楚,但主要种类可以确定,包括:碱溶液或固态碱、废酸或固态酸等,这些物质含有很多的危险特性,因此,需要妥善处置。据王琪介绍,2012年,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公司数量为722个;2011年,危险废物设计处置能力为5.98万吨/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较好的有江苏、广东、浙江、湖北、山东、陕西、辽宁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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